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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玩、吃大餐、買名牌包
都是老公主動埋單
他說:「我工作很忙碌,總是得想辦法,彌補無法每天陪伴的嬌妻。」

 

文/焦糖綠玫瑰 caramelgreen

 

珍珍與金融業同事Jenson結婚後,經濟優渥的兩人,常常在臉書拍照打卡放閃、曬恩愛,老公Jenson是年薪300萬的Top Sales,雖然珍珍也有收入,但出國玩、吃大餐、買名牌包,都是老公主動埋單,他說:「我工作很忙碌,總是得想辦法,彌補無法每天陪伴的嬌妻。」

 

這樣高調同樂的景象,只維持了半年,那天,珍珍從臉書陌生訊息夾,發現了一封由Jenson女同事傳來的訊息,裡面充滿直指Jenson外遇的過程、地點與時間表,清清楚楚、詳詳細細,對方警告珍珍「妳老公在外面偷吃!」

 

珍珍不相信這麼疼愛她的老公會劈腿,直接拿了訊息問Jenson,只見Jenson一臉輕鬆地回覆:「這是之前來我們婚禮的小琪,她其實暗戀我,但追不到我,所以來破壞我跟妳的感情啦!」珍珍對老公的說法,完全不懷疑,因為他實在太寵她了,她怎麼可以辜負這份愛呢?

 

時間過得很快,轉眼間,珍珍與Jenson已經結婚一年了,Jenson提議約三五好友,去夜店好好慶祝一番,狂歡之下,Jenson喝得太多,意識不清的他,由珍珍扶著、上好友的車準備回家。

 

在車上,珍珍想拍下老公喝掛的畫面,等他清醒再來惡作劇,所以拿起了Jenson的手機拍照,當她回到相本預覽時,竟然發現有張照片是那位女同事與Jenson兩人交纏的裸體自拍!

 

珍珍震驚不已,等Jenson清醒後,隨即攤牌!原來,Jenson早在與珍珍交往的時候,就常常在外打野食,結婚後,雖然有了家庭,但仍改不了習慣,會對她那麼好,是因為長期偷情,感到心有愧疚,所以從物質彌補。

 

珍珍說:「我不知道該怎麼辦,要告他嗎?還是告那個女的?不告,我又不甘心!」

 

律師林侑靜建議,珍珍可依刑法第239條,向老公Jenson及他的女同事小琪,分別提起通姦、相姦罪告訴;如果珍珍決定跟Jenson分開,也可以用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。

 

 我是不婚媽媽「焦糖綠玫瑰」,唱片線記者出身,現職專欄作家。從小在傳統菁英教育之下成長,心思細膩敏感的我,如何邊工作、邊教養那精力旺盛的牡羊女兒DAHLIA呢?期待與您分享我的堅持:「焦糖綠玫瑰caramelgreen」粉絲團「焦糖綠。玫瑰caramelgreen」部落格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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